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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抑郁藥是一類主要治療情緒低落、心情郁郁寡歡、悲觀、消極的藥物,用藥后可以使情緒振奮,提高情緒,增強思維能力及使精力好轉。這類藥物有許多種,自從50年代問世以來,發展很快,特別是近十幾年以來,許多新型抗抑郁藥層出不窮。這類藥物不僅有抗抑郁的療效,對焦慮不安、強迫狀態及恐怖癥也有一定療效。
的藥物長期治療一、為什么要使用藥物長期治療?
1.一般來說我們將抗抑郁治療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急期治療:一般指服藥治療的頭三個月。這一期的治療目標是顯著改善原有的抑郁癥狀,使患者的病情緩解。
☆第二階段為持續治療期:是急性治療期以后的六個月。這一期治療的目標是鞏固原有療效,避免病情的復燃。
☆第三期為維持治療:維持治療的目的是預防病情的復發。有人對抑郁癥患者追蹤10年的研究發現:有75%~80%的患者多次復發。有人報道重性抑郁癥第一次抑郁發作后復發的概率(5年復發率)為50%,第二次為75%,第三次發作后復發的概率將近100%,所以對抑郁癥患者進行持續治療是必需的。維持治療的時間根據不同的情況其時間的長短亦有不同。一般認為,第一次發作且藥物治療臨場緩解的患者,藥物的維持時間為6月~1年;若為第二次發作,主張維持治療3~5年;若為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發作,應長期維持治療直至終身服藥。
目前維持治療期其實是有點爭議的。支持的專家認為三期缺一不可;而有的專家卻認為沒有必要進行維持治療,他們認為既然抑郁癥的緩解期是完全正常的,就沒有必要用藥,只要在病情復發時在用藥治療就行了。但是不論專家對維持治療的觀點是什么,大家一致的意見就是抑郁癥的治療必需要經歷急性治療期和持續治療期。
也就是說對于抑郁癥的治療最起碼要連續服用藥物9個月。
2.長期治療的劑量問題:
一般認為,持續治療的劑量應與急性治療的劑量相同;對于維持治療的劑量,有許多醫師習慣將維持治療劑量降至治療量的2/3至1/2。但隨著新一代抗抑郁劑在臨場的廣泛應用,目前有一個被廣大臨床醫師接受的觀點即抑郁癥的維持治療的劑量應與急性期治療的劑量相同。如用氟西汀治療,急性期和維持治療的劑量均為20mg/天(每天一片)。
如用氟西汀治療,急性期和維持治療的劑量均為20mg/天。
3.維持治療仍需要在醫師的指導下進行,所以患者應定期門診。對于復診的頻率,有文獻指出,在維持治療的第一年每1~3個月復診一次,以后每半到一年復診一次,如果出現社會因素、服藥不依從、抑郁癥癥狀再現和出現明顯的副反應,應隨時復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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