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老人再婚子女莫阻攔
近見報載,有一位當過大學教授的年近八旬的老翁,老伴已經去世。兩年以后,他偶然遇到已經離婚的五十二歲的學生,兩人同病相憐,準備再婚結為伴侶。但老翁的子女以擔心女方“愛財不愛人”為由,堅決反對這門婚事。
子女以種種“理由”干涉喪偶或離婚老年人再婚的事時有所聞。有一首這樣的順口溜:“老來難,老來再婚難上難。子女不理解,處處找麻煩。常使鵲橋成‘斷橋’,如履薄冰心膽寒。喜事變愁事,幾度夢難圓?!边@首順口溜,真實地反映了那些希望再婚的老年人的苦衷與無奈。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孝敬、贍養老人,想方設法讓年老的父母幸??鞓?,是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F在,我們要構建“和諧社會”,而要構建“和諧社會”,首先就要構建“和諧家庭”。再說,追求幸??鞓返纳?,并不是青年人的“專利”,老年人再婚,可以互相關心,互相照顧。說實話,子女即使再孝順,在對老年父母生活的關心、體貼與照顧方面,往往不如老伴。有句俗話“滿堂兒女不如同床夫妻”,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重資財,薄父母,不成人子。”這是年輕人必須記取的古訓。因此,喪偶或離婚的老人想再婚,只要符合《婚姻法》,雙方具備了條件,子女們就應該滿足他們“重新組合”的心愿。這是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切莫以種種借口橫加阻攔。